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规——0元以上可赔付,孤儿纳入优惠
前言
参加了巴中市城乡居民医保,除了基本医保报销外,还有大病保险这层保障——不用额外交钱,基本医保已经包含在内。
2024年,巴中市医保局等四部门对**《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》**进行了修订,自2024年8月18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。
这次修订有四个关键变化,本文将逐一解读。
一、大病保险是什么?需要额外缴费吗?
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,对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”二次报销”的制度。
参加巴中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,全部自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,个人不另缴费。 资金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里划出。
二、四个修改,每个都是好消息
修改一:上调筹资标准有了明确的”红线”
旧规定比较模糊,新规明确:只有当实际赔付率达到90%及以上,且合同内容有调整时,才能上调下一年的筹资标准。上调幅度不超过20%,合作期内累计不超过40%。
这条规定保护了参保人的利益,防止保险公司随意涨价。
修改二: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更加明确
明确了支付范围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,按《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》要求执行。简单说就是——基本医保能报的范围,大病保险才能接着报,范围更清晰。
修改三:孤儿纳入优惠群体
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巴中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%。
原规定中,只有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起付线可以降低50%。新规增加了**“孤儿”**,真正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。
修改四:分段调整,0元以上即可赔付
这是最给力的变化!
旧分段: 起付线以上→2万→5万→10万,分段赔付 新分段: 扣除起付线后,0元至10万元→10万元至20万元→20万元以上
过去起付线以上的费用要先分到几个档,现在0元以上就进入赔付,起付线以上每一块钱都纳入赔付通道。赔付比例不低于60%,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低保对象再提高5%。
三、举个例子
假设老张住院花了20万,基本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后,个人合规自付费用为3万元。
按过去的分段:起付线以上至2万报一部分,2万至5万报另一部分 按新规:扣除起付线后,0元到10万统一分段赔付,起付线以上的每一分钱都”有保障”。
四、总结
这次大病保险修订,核心变化就是:孤儿受保护、赔付门槛更低、更大范围覆盖。 对于参加了巴中市居民医保的人来说,大病保障更加完善了。
数据来源: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《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》(2024年修订)